厦门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门诊报销
在职职工: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在1万元以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75%;1万元以上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3%、三级医疗机构90%。
退休人员: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在1万元以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5%;1万元以上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8%、二级医疗机构97%、三级医疗机构95%。
城乡居民: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在1万元以下三级医院45%、二级医院55%、一级医院65%;超过1万元三级医院65%、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5%。
住院报销
在职职工: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报销比例在1万元以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3%、三级医疗机构90%;1万元以上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7%、三级医疗机构98%。
退休人员: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250元、二级医疗机构150元、一级医疗机构50元。报销比例在1万元以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7%、三级医疗机构98%。
城乡居民: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报销比例在1万元以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3%。
最高限额
门诊和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10万元。
这些报销政策适用于厦门市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建议在就诊时详细了解各医疗机构的报销细则,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