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账的判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逃税数额较大:

如果逃税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逃税数额巨大:

如果逃税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逃税数额特别巨大:

如果逃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责任:

若单位为犯罪主体,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及时补缴税款:

若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并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做假账的判刑标准根据逃税数额的大小和其他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甚至无期徒刑和没收财产。对于单位犯罪,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