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灯光行驶是一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以下是具体的处罚标准:

机动车在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罚款200元,记3分。

机动车超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罚款100元,记1分。

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罚款100元,记1分。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罚款100元,记1分。

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罚款100元,记1分。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罚款100元,记1分。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

罚款200元,记3分。

建议您在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正确使用灯光,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