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的退还时间一般为 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具体规定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诉讼费管理办法》、《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等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后15日内退还诉讼费用。

退费的种类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在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需将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中写明。

退费条件

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申请方式

胜诉退费通常通过当事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进行,法院审核后在15日内退还。

当事人应如实提供接收“胜诉退费”的银行账号,并在账号变更时及时通知法院。

实际案例

有案例显示,法院在裁判文书生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诉讼费“主动退”。

综上所述,诉讼费用退还在法律文书生效后15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取决于法院的工作效率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后及时关注法院的通知,并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顺利收到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