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包括国税和地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清算组负责人身份证件。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建议:
确保所有文件均真实、完整,并按照要求加盖公章。
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所有材料符合注销要求,避免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规定而延误注销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