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审核完后即归还原告。
结婚证原件:
用于证明双方夫妻关系。
子女的身份证明材料:
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如果有子女的话。
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
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其他相关证据:
包括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等。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均准备齐全,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携带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证据材料尽量充分,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开庭前务必按时到庭,遵守法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