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审核完后即归还原告。

结婚证原件:

用于证明双方夫妻关系。

子女的身份证明材料:

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如果有子女的话。

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

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其他相关证据:

包括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等。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均准备齐全,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携带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

证据材料尽量充分,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开庭前务必按时到庭,遵守法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