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交罚款的延迟时间主要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法定措施。

总结:

一般规定:

银行交罚款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缴纳。

特殊情况:

若存在特殊情况或经过批准,可能会有延迟缴纳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且具体延长期限需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建议:

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罚款,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或法律责任。

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纳,建议及时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沟通,了解具体的延期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