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衅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通常被归类为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具体情形和相应的刑罚如下: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于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根据情节的轻重,可以判处以下刑罚:
一次寻衅滋事: 可判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多次寻衅滋事(每次均构成犯罪):可判处 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判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处以罚金。
请注意,这些信息基于发布时间较近的法律规定,具体判决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