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起诉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的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暂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通行证等。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当事人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变更登记资料。

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监护人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借据、欠条、债权债务确认书、还款承诺书等)。

双方短信、微信往来记录或通话录音等,以证明借款人确认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属于借款关系。

银行转账流水(加盖银行公章),以证明出借人依约履行了出借义务。

收据,以证明借款人收到借款款项。

现金支付的情况下,应对现金支付的时间、地点、人物等作出合理解释,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其他相关文件

起诉状正本及副本,按被告人数提交。

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证明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例如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等。

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

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这些材料将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因此原告在提交时需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建议当事人在准备起诉材料时,详细列出每一项证据,并确保所有文件符合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