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小姐(即从事卖淫活动)违法的原因主要在于其 存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身心健康受损:

卖淫行为严重损害或威胁人们的身心健康,参与卖淫的女性可能会面临性病的感染、身体伤害以及心理创伤等问题。

社会风气败坏:

卖淫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的道德底线,给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破坏精神文明建设:

卖淫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

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卖淫活动滋生腐败,诱发犯罪,扰乱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

侵犯人格尊严:

卖淫是对女性整体人格尊严的侵害,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权利。

引发其他犯罪:

卖淫行为容易滋生人口贩卖、强迫卖淫、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综上所述,卖淫行为因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被法律禁止。为了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安全和和谐,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远离卖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