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教师产假的天数,有以下规定:

基础产假 :教师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享受基础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情况:

若教师难产,则产假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

若教师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国家教师的基本产假为98天,但具体天数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例如,北京市为158天,江西省为188天,江苏省为128天。建议教师在具体实施时,参照所在省市的相关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