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

日前,曾为盒马X黄金会员的欧先生,收到了自己起诉盒马的二审判决书。

2023年9月,欧先生被X黄金会员“每月31次0门槛免运费”的优惠方案吸引,花费258元办理年费会员。而在3个月后,直到在社交平台上刷到其他用户吐槽时,他才发现,盒马已修改会员权益,将每月31次免运费更改为每天最多1次。他重新查看账单,发现已有一笔订单支付了6元运费。

随后,欧先生未再使用会员服务,但向盒马提起了诉讼,认为盒马未履行充分有效告知义务,变更规则不当减损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盒马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每月31次免运费方案。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盒马赔偿欧先生6元运费。

欧先生的“省钱账单” 受访者提供

此外,记者了解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曾两次处理盒马违规修改会员规则情况,2024年5月,该局要求盒马App运营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予以改正,要求修改权益规则时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将修改内容在实施前七日内予以公示;2024年12月,该局对盒马App运营方罚款6万元。

购买年费会员3个月后

权益内容被平台单方面修改

3月12日,欧先生的代理人告诉记者,自己与欧先生是朋友,均为法学生,2023年,两人都在实习,因而合租,平常,由欧先生使用盒马采买日用品及食材。“我们主要是买早餐用的面条,还有不固定的水果、纸巾等,有时一天会下多笔订单。”

其称,购买盒马X黄金会员,由于以线上为主、不固定但可能同日多次的消费习惯,而后被“每月31次0门槛免运费”吸引,欧先生决定花费258元年费,成为盒马X黄金会员。欧先生并无如“会员日88折”“线下购买每日送免费菜”“在X会员店内消费”等其他权益的需求。

代理人提供的账单显示,欧先生的账号订单中,确实有多次单日内多笔消费的情况,几乎每日都有消费,并未集中于“会员日”消费。盒马app省钱账单显示,其作为X会员累计节省622.22元,其中免运费部分已省336元,占比过半。

在成为会员3个月后,盒马修改了会员权益,将“每月31次0门槛免运费”更改为“每日1次0门槛免运费”。欧先生表示自己并未收到短信提醒,也未曾在盒马主页看到过修改告示,而是在社交平台上发现,有其他用户吐槽权益被“偷偷”修改。他回顾账单,在权益被修改后,自己已经有一笔订单产生了6元运费。

欧先生的代理人整理账单认为,开通会员的3个月期间,欧先生共有17笔订单为同日第二次等多次订单,依照旧权益,属于“每月31次”范围内,享受了免运费;但如依照新权益“每日1次”,这些订单都不属于免运费范围,应支付102元运费。因此,欧先生一方认为,盒马对于免运费会员权益的更改,损害了自己的权益。

欧先生的代理人称,他们认为,平台不应当单方面修改有损消费者的权益内容,即便修改,也未尽告知提醒义务,消费者无法及时发现、协商,并提出平台可否“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修改后的权益仅对新会员生效。

会员权益变更内容未依规予以公示

法院判盒马赔偿用户6元运费

《盒马会员服务协议》3.4条约定,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保证盒马X黄金会员/X钻石会员与盒马提供服务的商业诉求一致,盒马会对盒马X黄金会员/X钻石会员及/或其相关服务、权益、功能、界面等进行更新、修改,包括开发新功能/权益、删除旧功能/权益等。用户可按照变更后盒马X黄金会员/X钻石会员的实际情况继续使用相应权益、功能或服务并使用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一审判决书显示,欧先生一方认为,该条款是不合理的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对此,一审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 ,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自己设立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具有现实必要性。提及签署的相对方数量庞大,遍布各地,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可能与缔约方一一就合同内容变更进行磋商并达成合意;用户需求的变化、法律及市场经济的变动、技术发展的需要、商业运营的转变等均可能导致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内容随之发生变化,网络服务提供者为了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势必导致合同内容发生变更,其通过合同条款为自身设置合同条款单方变更权,亦属于合同自由的一部分。

而对于权益变更后,欧先生权益受到损害这一主张,一审法院认为,消费者付费成为黄金X会员的主要缔约目的在于会员日可享受88折的价格优惠,该权益亦系黄金X会员的主要会员权益,变更免运费权益并未对原告所享有的主要会员权益造成侵害;盒马一方提供了便捷的解除合同、退还费用的有效途径,即便欧先生不同意变更后的服务条款,亦可选择解除合同的权利。

一审法院查明,本次权益变更,2023年12月19日,盒马一方在网站上发布《盒马X会员/X黄金/X钻石会员权益调整公开征求意见》,次日,在其网站上发布《盒马X会员/X黄金/X钻石会员权益调整公示通知》,提及将于2023年12月22日正式生效。法院认为,盒马一方未能在实施前持续七日对免运费会员权益变更内容予以公示,欧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所产生的运费确系因上述行为所导致的损失,判决盒马一方赔偿欧先生6元运费损失。

该案二审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判决同时指出,盒马一方应在今后的会员服务中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规定,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进一步加强规范经营。

市监部门两次处理权益内容单方变更

盒马App运营方被罚6万元

记者了解到,欧先生一方就此事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2024年5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盒马App运营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予以改正,要求修改权益规则时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将修改内容在实施前七日内予以公示。

2024年5月,盒马又一次修改会员权益,5月11日盒马App上发布了《盒马X会员权益细则》《盒马X黄金/X钻石会员权益细则》调整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5月13日至5月15日;5月17日盒马App上发布了公示通知,生效时间为5月23日。

市监部门对盒马App运营方罚款6万元 处罚决定书截图

对于此次调整,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盒马App运营方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公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的规定,决定对盒马App运营方罚款6万元。

欧先生的代理人告诉记者,对于本次诉讼结果,他认为仍有需要进一步厘清的内容,即盒马这类提供会员服务的一方,单方面变更条款的边界究竟在哪?

3月18日,记者从欧先生的代理人处获悉,他们已经提交了再审申请书,目前还在等候法院受理情况。

记者 陈馨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