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4月29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即日起,该中心支持办理省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委托按月提取业务,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在长沙中心、职工家庭已在省直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委托长沙中心根据还款情况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业务办理条件、资料和流程等均按照《关于委托按月提取偿还长株潭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长金管发〔2023〕18号)文件执行。

据悉,此举旨在方便缴存职工业务办理,深入推进区域协同发展,让长株潭地区跨区域还贷更方便。此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株洲、湘潭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按月提取业务。